关于北部湾航空涉及武汉、宜昌、十堰、襄阳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业务的公告
各位旅客: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武汉、宜昌、十堰、襄阳新冠疫情防控现状,经研究决定,现就北部湾航空涉及武汉、宜昌、十堰、襄阳进出港航班票务处理业务做如下公告:
一、适用条件
(一)适用出票日期:年8月2日(含)之前;
(二)适用航班日期:年8月2日(含)至年8月16日(含)的国内客票;
(三)适用航班:由北部湾航空实际承运涉及武汉、宜昌、十堰、襄阳进出港的国内航班和北部湾航空为市场方涉及武汉、宜昌、十堰、襄阳进出港的代码共享航班;
(四)适用票证: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票证互售的GX国内航班客票。
二、客票处理规定
(一)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二)客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航班(9月29日-10月10日之间的航班除外),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3、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所销售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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