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中强迫症及相关障碍单列为一谱系,提高了临床医师对此类疾病的重视。强迫症被定义为具有强迫意念和(或)强迫行为,强迫症患者对于强迫性意念或行为的自知力不再是诊断必须的,患者不需要认识到其强迫障碍、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是过度或不合理的。
强迫症患者自知力被重新定义,强调自知力缺失及妄想可以出现在强迫症及相关障碍里,而并非是精神分裂症状谱或其他精神疾病独有。
此外,强迫症及相关障碍新增以下疾病:囤积障碍、抓痕症(皮肤搔抓)障碍、物质和(或)药物所致强迫症及相关障碍、其他医学状况引起的强迫症及相关障碍。拔毛症和躯体变形障碍亦被归入强迫症及相关障碍。
强迫症治疗的神经生物学基础
李惠春教授指出,强迫症是患病率仅次于抑郁障碍、酒精和物质滥用、社交恐怖障碍的常见精神障碍。根据国内调查,其终生患病率达2.6%。通常于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发病,首发年龄约为20岁(男性6-15岁,女性岁),强迫症与其他焦虑障碍的共病率高达35%-70%,患者功能损害严重,治疗效应差,预后较差,自杀率高,其诊治现状异常严峻。
神经生物学研究发现,强迫症状和特定的神经环路有关,以前额叶背外侧(DLPFC)为中心的额叶-纹状体-丘脑环路的过度激活会导致担忧和(或)强迫症状,伴随5-羟色胺(5-HT)、多巴胺(DA)、谷氨酸(Glu)功能紊乱。
5-HT系统是强迫症的药物治疗靶点,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作用于5-HT转运蛋白,其抗强迫作用并非仅仅通过提升5-HT水平实现,还影响突触后受体功能以产生疗效,故SSRI治疗强迫症疗效产生时间较治疗抑郁症迟(抑郁症约4-6周,强迫症约8-12周)。
除以上提及的SSRI及氯丙咪嗪外,其他三环类抗抑郁剂(TCA)、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苯二氮公式类(BDZ)和5-HT部分激动剂难以改善强迫症的核心症状。
强迫症临床治疗策略
强迫症患者经历慢性、消长变化的病程,从症状出现到临床就诊平均需10年的时间。鉴于强迫症是一类严重影响患者角色功能的疾病,及时和长期的治疗非常关键。朱刚教授与与会专家分享了强迫症临床治疗策略。
强迫症治疗时需考虑的因素众多,包括患者对治疗模式的偏好、患者治疗依从性、强迫症状的特点及严重性、合并精神障碍及其治疗方案影响、有无自杀风险、合并躯体疾病及其治疗方案影响、可能的药物副作用、既往治疗史、应激源等。目前SSRI和认知行为治疗(CBT)是各权威指南推荐治疗强迫症一线治疗。
不同药物治疗强迫症疗效有差异,应选择指南推荐及循证证据支持的药物。如《世界生物精神病学会联合会(WFSBP)关于焦虑障碍、强迫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药物治疗指南》初次修订版[WorldJBiolPsychiatry,9(4):]将氟西汀列为强迫症治疗1A类药物推荐,推荐剂量为成人40-60mg/d。
目前证据认为,大剂量SSRI对强迫症治疗的疗效更确切。当药物增量及换药疗效均不能令人满意时,可以考虑联合用药以增加疗效,可以选择的增效方案包括:SSRI+抗精神病药物、SSRI+情感稳定剂、SSRI+5-HT受体激动剂或拮抗剂。
疗程也是强迫症治疗应该注意的问题之一。罗马诺(Romano)等的研究[JClinPsychopharmacol,21(1):46]评估了应用不同疗程氟西汀治疗强迫症的疗效,在氟西汀治疗20周后,有效的患者随机接受氟西汀或安慰剂治疗直至52周,随访结果提示,接受氟西汀60mg/d治疗的患者强迫症复发率显著降低(氟西汀17.5%对安慰剂38.0%,P=0.),提示氟西汀长期治疗可以降低患者强迫症复发风险。
此外,最新研究为强迫症治疗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证据:某些SSRI大剂量单药治疗疗效可能优于小剂量SSRI与某些抗精神病药物的联合治疗;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的机制不同,两者结合可以进一步提高强迫症治疗疗效。期待未来更多的临床试验结果能够改善强迫症诊治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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