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你是怪人,刚巧我也不乖

八月末的一天,我和宋同学两个人吃完肉喝完酒侃完大山吹完牛,晕晕转转的走在北京的二环路上。

晚上七点钟刚立秋的北京,夏日的燥热还没有一丝褪去,街上暗潮涌动,各色热裤配着明晃晃的大腿,汗湿的T恤让人粘腻心烦,周围人都行色匆匆的在赶路,我跟着宋同学慢悠悠的转悠到小胡同里,但其实并不知道要去哪,反正他不说,我也懒得问。

期间宋同学一直絮絮叨叨的在那和我讨论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我抬头就着未落的余晖看他不停张合的下巴,内心禁不住吐槽,还格物呢,你这厮先剃剃胡子吧。当然照顾到他强大又薄弱的自尊心,这句话就算喝多了,我也不会轻易说出来的。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五天。

直到现在我都还会觉得就算和宋同学当不了情侣,那必然就是非常非常要好的哥们,托妻托孤两肋插刀生死之交那种。

因为我们两个实在太过相像,从中二到矫情病发都如出一辙,偶尔有的抽疯都丝毫不会觉得尴尬,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患有严重的间歇性不进食就躁郁症,简单点说,就是少吃一口都感觉会死。

和宋同学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食堂里,那时候我刚被抽调轮训,离开了WiFi全覆盖的宿舍,到了北京六环的一个村里,没WiFi没信号没商场没饭店,周围的野生蚊子又格外凶猛,咬出来的红包足有指甲盖大,唯一能够压下怒气的就只有单位里的这个食堂了。

那天正好是食堂一星期一次福利的肘子肉,肥瘦相间的肘子肉配上烙好的卷饼再蘸上点醋汁,这让我忘记了WiFi,也原谅了人生。

就在我吃得已经快醉生梦死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字正腔圆的像播音主持,“你好,我是宋文琛。”

宋文琛不姓宋,这是他给自己起的名字,当知道他真名之后,我在面前的肘子肉里抬起头,油乎乎的对他说了句“挺好的啊,这对应名起得不错。”

熟悉了之后才知道,除非是要核验身份证的场合,一般情况他都只会留下宋文琛这个名字,而我恰巧是第一个发现原来这是对应名的。

“喂,那就说自己真名又怎么样啊?”

“我只是不想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别人窃取。”说完还要得意的挑挑眉毛。

我看着他嘚瑟的侧脸,想起这种刁民想害朕的自恋癌晚期,又默默的吞下了一堆吐槽。

嗯,因为偶尔我也会有这样的被害妄想症。

这种同等程度的中二在内向型和外向型人格的不同主宰下,表现在我们俩身上的就只有明骚和闷骚的差异了。

譬如他的那把像武士刀一样的巨大的黑色长柄伞。每到下雨天或是阴天,那把只能用背着的武士刀伞就会被他旁若无人的背在身后走进食堂,再大摇大摆的背着它去拿餐盘打饭。

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又憧憬。要知道小时候看星球大战,对里面的光剑念念不忘,以至于长大后每次看到相似物体都会忍不住的脑补画面,能背着这样的伞走在人群里,接受视线检阅简直是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直到后来有次喝酒断片了,第二天听他说才知道,在意识有点模糊的时候,我就开始问他要这把黑伞,要到之后就死死的抱着它徒步走了将近三公里。末了还不忘数落我,酒量差得不但一小杯啤酒就倒,连喝点没度数的米酒都会晕。

不过我们确实是从酒肉朋友当起的。

那时候我着急减肥,卖力又拼命,他体检出了脂肪肝趋势,两人一拍即合的去跑操场。跑完之后要路过一个地铁口,周边的小吃香得勾人。

我一边吞口水一边和他汇报着煎饼果子、烤面筋、珍珠奶茶、辣鸡翅,他在那不时评点着面筋太老要多点孜然,煎饼还行面酱成色不好。

两人相互拽着衣角怕对方一时冲动酿成罪恶。

但接下来的两天局面完全不受控制,往往是跑完步之后三天两顿大酒,从烧烤吃到甜点,连粤式早茶点心都不放过。

比体重成正相关函数增长更直观的就是,能用肉眼的余光看到自己腮下日益鼓起的双下巴。

显而易见的是,当酒肉朋友的好处让我们在减肥这个问题上一直共同进退,这一点一直发展到现在也没有一点改变。

因为我嗜甜吃肉的饮食习惯在被养成的二十年后,终于找到一个比我更爱吃甜爱吃肉的人。当我们一起坐在白魁老号,我看到他在刚点的面茶里加满满的第五勺糖时,我被深深的震惊了,这还不包括他面前两个表面洒满焦糖的糖火烧。

我向来觉得酒肉朋友才是朋友里的真境界,一锅饭,一坛酒,对饮里的废话往往会是平时里难得的真诚坦荡。

我和宋同学就是废话说得太多,彼此太过坦荡,有时候聊个通宵都不会觉得烦,终于有一天我磕磕绊绊的给我妈打电话说“妈,我除了你之外好像还挺喜欢黏着另一个人了。”

当我妈终于反应过来时,做出的第一回应就是让我说实话,别因为天天被她嘲讽,就编了个男朋友出来。

我在电话那边无奈又脱力的和她解释宋同学不但是真人,家在东北,也是我同行时,我妈在电话那边受到了震惊,半天吐出来一句话“什么,你竟然找了个东北条子。”

我被我妈的准确用词一下击中了心脏,自觉她说得确实没错,可我就是不敢回话。之前立下的不找同行,不找北方男生的flag全部扑街。

人生的戏剧性简直比写书还精彩。

我一脸苦恼的告诉宋同学,我之前最看不上的就是穿情侣衫秀恩爱的人,结果现在倒是没选择的要被迫穿一辈子情侣衫了。

宋同学风轻云淡的回了句“嗯,挺好的,哪天我把你的春秋执勤也改成收腰夹克款,那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情侣衫。”

我看着他把一杯玫瑰奶茶喝得像是82年拉菲一样优雅,做作得简直欠扁,又想起之前他说过的如何在已经容纳了多号人的大礼堂里,镇定自若的拿着针线在众人的目光中将自己的警服改成了收腰夹克款,针脚整齐,褶皱对称,只为了打造高腰线。

一瞬间心头的老血又被我硬生生逼了回去,这到底是怎样的灵魂住在了一个1米83的东北壮汉的身体里。

而我喜欢的男款手表、钱包全都被他恶狠狠的嫌弃,我从来不整理的柜子和衣服愣是让他强迫症发作,整理了一个下午,还死活逼着我发誓绝不弄乱他整理的一针一线。

想起在一起的那天,两个人坐在操场的长椅上比着赛似的说情话,那天晴空干爽,我们从日落一直聊到深夜,路灯下的身影像是两个本来就在长椅上依偎着的雕像。

我说我也没什么,只是心里大概被宋文琛装得满满的,自此再没谁能入眼了。

他说不用担心,我有点胖而你心眼又恰巧很小,这是合适刚刚好。

我说今年七月还在看东京梦华录,只是没想到真遇到了一个姓宋的书生。

他说其实不是书生是悍匪。

我说那也不错,毕竟我从小就想占个山头当大王,找个压寨的,天天陪我喝大酒,话江湖。

情话说得多了,等到起身才发现,腿上已经被蚊子叮满了包,而他穿了条牛仔长裤,没被叮到,看了看我已经肿成快两倍的小腿,惊恐的问了句“哇,你的腿是不是被虫子咬过敏了呀,怎么也不说一声”

我看看他真诚的眼神,确定刚和我说一堆情话的人智商还是正常的,咬牙切齿的丢下句“被蚊子叮的而已,哪过敏了”,直接转身走了。

后来想想为什么会和这个中二龟毛挑剔又自恋的人在一起,大概可能是我恰巧也是个中二洁癖挑剔又拧巴的人。

在离家的几年中已经被摔打得快忘记做梦的感觉了,却会在和他在一起时很喜欢说那些小打小闹的梦。

我一向赞同人心本为己,所以心防很重,却会在和他在一起的很多个无关紧要的时候,漏过心跳,快过心率。

在这现实里我们都被辜负过真心,也都曾放下过自尊,受过的伤结痂成疤,愈合了,可还是留下了很深的痕。

两情相悦,以心相交,互换余生的人总是太少遇见。如果遇到了,就好想去到他身边,和他说说之前,抱着他,听他说说以后。

如若你是怪人,很好,刚巧我也不乖,那么下次银河再有大战,我们就可以一起去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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